华人的重男轻女也是由来已久,一直到二十一世纪,还是有很多华人转不过这个弯来,说什么也要有个男孩才算是传宗接代,老了才算是有备无患。
其实“养儿防老”就是个伪命题,二十一世纪讲究的是好男儿志在天下,村里的,或者是三四线小城的年轻人,要去一线、二线大城市搏一搏;一线、二线大城市的年轻人要到国外去开开眼界,真正能在一、二线大城市,或者是在国外站稳脚跟,把父母接到身边孝顺的又有几个?
大部分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自己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怎么孝顺父母?
恐怕只能在电话里孝顺了。
其实还是养女儿靠谱,那些个让女儿早早退学就出去打工的父母都傻,结果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往往就被人用根棒棒糖就骗走。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把女儿养的漂漂亮亮的,不漂亮最起码也得贤惠、心地善良,然后找个离家不远人品不错的小伙子嫁了,这样闺女长大了才能常回家看看,隔三差五给点零花钱,送点营养品什么的,有了孩子还不用老两口照顾,要是闺女出门的时候不难为女婿,不要太重的彩礼,女婿孝顺岳父岳母比亲儿子靠谱多了,这样的女儿要是有上三五个,老两口做梦都能笑醒。
所以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
罗克不要求约翰内斯堡的华人都把女儿当儿子一样养,但是最起码不能明显的歧视,像这种,明摆着是要留女儿在家干活,让儿子去上学的行为,罗克是要坚决制止的。
农场主就不大理解,但是又不敢忤逆罗克的意思,所以就只能低声嘀咕:“女孩子家家的,上啥子学堂啊,要在家里相夫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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