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庸伍郎中的奏章在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中秋节时出现在京中各大报纸上。
这是京中惯有的流程。
大臣们的奏章只有出现在六科才会被报社的书手们抄传。这需要一点时间。
但如果大臣们想要引起舆论轰动,那可以直接把文章投稿给报社。基本都是投给“三大报社”。曰:真理报、论道报、明理报。
得益于当年报业初创时定下来的规矩,朝堂大臣们的文章一概是无条件刊登。
当然,把文章放在什么版面,那是各家报社的自由。
所以,非是紧要的事情,大臣们也不会公开“投稿”。若是给报纸放在垃圾版面或者只刊登一段节选,再或者被人嘲讽,也是非常丢脸的一件事。
伍庸便是在上奏章的同时给报社投了搞。他在奏章中列举了不久前刘大夏弹劾张昭的三大罪状。同时,列出兵部尚书刘大夏交给他的“材料”。
其一,损公以肥私。
张昭查抄盐商府邸的证据确凿。税务司派到扬州的官吏只喝到汤汤水水。“主菜”都给张昭私下里吃掉了。
譬如:扬州爱情故事中的陆员外,他数百万的家资全部便宜了张昭。金银宝器被搜刮一空。
这如何不让人愤怒?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其二,祸乱百姓。
跟着盐商吃饭的几十万人目前全部在失业中。虽然没有抢砸米市的行为。但江南缙绅有按着血手印的万言书来京中,若非他们收容人口,两淮数府早就乱了。
其三,打击士林敢言之风。
京师这里的消息已经传到江南。扬州、金陵两地的学子均是噤声,惶惶不可终日。
长此以往,士林之中还会有谁敢说话?张使相真是好大的官威!大明阁臣亦不敢如此。
这篇文章一出,要求严查张昭的声音立即高涨起来。毕竟,这三大方面,各有各的反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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