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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八三章 栽赃 (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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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铁杆汉奸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为了赚钱,难道还能因为是爱国?

就没有这些王鞍不敢赚的钱。

一支磺胺,卖到抗日部队手里,能换两到三根同体积的金条,可想而知是多大的暴利?

不过贩运武器,和军统勾勾搭搭的事情,李士群和丁默邨真的没怎么参与过,都是吴四宝一个人干的。

因为李士群和丁默邨至少知道,他们和军统的立场生就是对立的,上海军统越强,对他们的损害就越大。

李士群彻底没有与重庆政府及军统撕破脸,吴四宝还没有满大街的抓军统特务,没有见军统特务就杀之前,吴四宝和王新恒、陈浩秋的生意来往极其频繁。

甚至有好多次,军统的武器和物资运不进上海,都是吴四宝帮的忙……谁敢信?

当然不是白帮忙,吴四宝收的运费,是武器本身价格的好几倍……

只此一点,赤木亲之便对烟土清单上的那些武器深信不疑。

这些事情,就只有佘爱珍知道。

佘爱珍又交待出了吴四宝的密秘账本,记的自然都是吴四宝走私药品,走私武器,暗中和军统合作等勾当,赚来的那些黑钱。

赤木亲之派了手下,从吴四宝在愚园路的家里搜来了账本,再和那张密写的账户清单一做对比,只有最后一笔对不上。

也就是方不为栽脏给吴四宝,让日本人认为那是重庆政府因为吴四宝协助刺客刺杀傅筱庵,奖赏的那两千美金。

不过无所谓,这么多条,只对不上一笔而已。

更何况,这笔钱是今早上才汇过来的,而吴四宝正急着出逃,没时间记账太正常了。

除此之外,佘爱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被打急了,她就会胡乱承认,赤木亲之什么,她就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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