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鸡和野兔带去卖,那只小鹌鹑晚上被苏锦剁成四块用来熬粥了,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
这样的小鸟雀,肉虽然少,但却比山鸡更加鲜美。
秦朗只喝了粥,笑着把肉都给了苏锦。
苏锦一愣,本要还给他的,秦朗十分嫌弃道:“就这么一丁点蚊子腿肉,我嫌麻烦,你吃吧!”
苏锦看看,去掉骨架,只怕还真是连一两肉都没有,便也不再推辞,说道:“下回再捉了山鸡,你吃鸡腿。”
秦朗好笑,没理她。鸡腿当然给媳妇吃了,看她那么瘦,细胳膊细腿的......
第二天一早,秦朗上宋婶家借了个不大不小的麻袋,将板栗装上。
两只山鸡、野兔放在小背篓底下,中间秦朗用木棍撑着做了个隔层,上边放从宋婶家借来的口袋装着的干木耳。
另一个大背篓里则装了大半背篓山药。
本来苏锦还想把那些晒干的平菇也带去的,但被秦朗拒绝了。
因为蘑菇这种东西在大家眼里其实是不太安全的东西,几乎每年都有人会因为误食蘑菇而中毒,严重的还闹出过人命。
所以一般人家都是只采摘那常见的有限几种蘑菇食用,通常不会乱试吃。
而恰好,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冬季里是没有蘑菇的。
这平菇苏锦认识,可旁人不认识啊。万一那么巧吃平菇的同时吃了别的不该吃的东西,却怪在平菇上,岂不是平白惹麻烦?
况且,旁人不认识,也未必会买啊。
苏锦想想也是,就打消了主意。
东西一早边收拾好了,两人简单吃了点东西,便准备出发。
苏锦这还是头一回干赶集这种事儿,满心觉得新鲜,一脸的期待,眼睛也亮晶晶的。
平叔的牛车停在村口固定的地方,两人背着、提着东西直接朝村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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