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镇并不安乐。按说是鱼米之乡,百姓该丰衣足食,可却出了个搜刮民脂民膏的父母官,百姓可谓是苦不堪言。
县官有个规矩—价高者得。
不管你什么案子,也不管你有什么证据,无论谁原告、被告,谁给的价高就判谁赢。
明码标价也就罢了,他却是吃完原告吃被告,也不给个准信,到底谁出的钱更多,时不时当堂还有临时加价的荒唐事,可谓是县中一景。
今次里县衙门就在审这么一桩案子:东家说西家造房子的时候,比自己高处一截,抢了他家的风水,以至于这些年他家一直都不顺利,反倒是他们家过的风生水起。
西家得赔偿东家这些年的损失,共计白银一千两。
“现在宣判,西家抢人财运赔偿东家白银一千两,并责令拆除宅院重建,且必须比东家矮一截。”
“大老爷,那这不是他抢了我家财运了吗?”西家当然不服。
“对啊。到时候你再来告嘛,退堂。”县官手中惊堂木拍下。
他着急回去数银子,这一堂审下来可就有八百两进账没,如果西家要继续告的话,还有一桩进项。周而复始,财源滚滚。
“狗官,你真真是该打啊。”
成是非就在外面看审案,听到这么荒唐的事当即就忍不住了,冲进了公堂。
“竟敢咆哮公堂,来人,给我拿下。”县官一声令下,衙役们当即一拥而上扑向成是非。
“啊啊啊!”就衙役们那三脚猫功夫,又哪里是成是非对手,几下就被打趴下了。
“你你你,你别过来,别过来。杀朝廷命官视同谋反!”县官躲在了桌子底下叫嚣。
“你,给了他多少银两?”成是非拽过原告东家来。
“八,八百两。我就是嫉妒,我没做坏事啊,大侠饶命啊。”东家都快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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