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血族,变种人,人类,基本上坏痞子们的习性都差不多,在暗处讨生活的人,总喜欢躲到黑暗的地方去。
苏明知道该去哪里找血食派吸血鬼。
之前被昆西送给理查兹的尸体必然是血食派,因为德古拉猎手小队中就有两个吸血鬼素食者,所以他们没法对素食派出手,要不人心就散了。
那位短发的‘阿鲁卡多’王子是武力保障,而汉尼拔金是智囊,没有了他们,小队就至少要垮一半。
理查兹博士不是霍华德,现在的他还只是个年轻的研究员,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家庭,没有爱好,就一个人住在费城。
除了SSR保护他的特工外,只有一只猫作伴,昆西估计就看上了他这一点。
独居,神经大条,情商低下,这简直是标准的悬疑小说受害者模版。
而一具尸体想要运输起来非常不方便,尤其是血族的尸体,一见阳光就会功亏一篑。
他们穷得叮当响,六个人只有一辆甲壳虫老爷车,尸体是放不下的。
那么这个血族必然就是昆西在费城上找到的,距离里海营只有70英里的大城市,这是计算过的。
人口密度足以支持血族生存的城市。
如果在一个只有几百人的小镇,有人莫名失踪,那么很快就会暴露。
但是在数百万人规模的城市里杀一个人,只要没尸体,警察都不会立案。
因此苏明只需要复制这个步骤,在费城最黑暗,最混乱的地方转转,就能找到吸血鬼了。
夜宵他和帕勒姆一人吃了一半,说实话,一点也不好吃,但是曾经的少校仿佛没有味觉一样,面不改色地将大半都吃了下去。
之后三人就通过莫度的传送门来到了宾夕法尼亚的费城。
和纽约不同,这里的建筑显得更有韵味一些,充满了历史的底蕴,城区内有两条大河穿过,仿佛能听到流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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