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丧钟告诉我,说时机到来的时候,我自然会知道,那么我每天知道那么多的事情,我又怎么分辨哪个时机才是时机啊?”
在黑漆漆的夜色中,哥谭城今天安静得要命,没有霓虹灯的光影,只有按时自动亮起的昏暗路灯。
穿着粉白相间紧身衣的女孩,正大大咧咧地蹲在一个路灯下,伸出舌头快速地舔着一个冰淇淋,同时在和第四面墙外的观众们对话。
也许有人不知道,格温其实是做冰淇淋的一把好手,在她老家宇宙那边,她曾经在快餐店打工过一段日子,其特殊的手法能够让蛋筒里面装下更多的冰淇淋,让圆锥形最下方的那个尖里面也装满。
今天的人们不是陷入噩梦就是在歌颂黑暗,所以她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一家快餐店零元购,亲手给自己做了炸鸡和薯条之后,吃完了临走还打包了一个冰淇淋。
原本她以为所谓的时机会很快到来,结果都等到晚上了,走累了的她就在路边蹲下,一边欣赏着根本没有人的街景,一边吃冰打发时间。
说起来今天这样的哥谭她是没有见过的,太安静了,就像是整座城市都围绕着蝙蝠灯的光柱在膜拜,场面太过于严肃。
她不喜欢严肃,而且还是觉得漫威的轻松风格比较好,至少给人喘口气的时间嘛。
“......”
观众们似乎说了什么,让女孩连连点头。
“这样啊,我知道了,说起来这一刊的作画会比较难吧?用画来描绘一个梦,我觉得只有尼尔盖曼做得最好。”格温侍三两下把蛋筒塞进了嘴里,喉咙鼓起一个包,咕咚一声将其送进胃袋:“每次贱人死侍都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电影里,可我才是对的,我们生活在一本漫画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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