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立!”
“就座!”
“开庭!”
随着法官的到位,庭审开始了。
“姓名。”
“樱小路要一。”
“职业。”
“无业。”
“……”
在一系列流程之后,作为检方的鸟田检察官开始发言:
“发现遗体的是被害人的经纪人,由于有采访,经纪人早上八点去接她,结果看到被害人躺在客厅中,已经死亡。”
“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在家中搜查时,发现在二楼睡觉的被告人,在告知他的妻子死在了客厅之后,他说了一句‘原来不是做梦啊’,由于涉及作案情况,在自愿调查时,供认不讳,随后被逮捕。”
“我方请求第一个发现受害者的证人,正木先生出庭作证。”
法官允许了。
很快,作为证人的死者经纪人正木登场了。
“正木先生,当你看到死者尸体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鸟田检查官问道。
在石原里美准备从检方证人,变为辩方证人的时候,她有向检方解释过,他们弄错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可是检方却不可能像石原里美想的那样,知错就改,而是准备继续推动案件进行下去,想尽办法,给樱小路要一定罪。
因为检方为了樱小路要一的案子,忙碌了几个月,怎么可能就因为石原里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算了,将一切推翻重做?
而且检方也有“偶像包袱”,怎么可能愿意承认,自己差点就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
这让民众如何看待他们?
然后,就是检方的傲慢了,你说我错了,我就错了,你算老几?
检察官令人讨厌,是因为他们做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事必须有人做,就像打篮球,必然有个人要去抢篮板、防守、制造犯规这类脏活,这种脏活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后,自然会特别得罪人,让人当成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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