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蹬、蹬、蹬
鞋跟与地面的撞击声有节奏感地一声一声响起,间桐雁夜转过头,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身黑西服,手中拿着一只装饰精美单发手枪的卫宫切嗣。
“不知道间桐家二少爷,berserker的御主,今天来到这里有何目的?”
虽然是在很正常的交谈,但卫宫切嗣手中的Thecontender竞争者手枪却一直没有放下。
这只原型由美国汤普森公司生产的单发手枪造型类似早期的火铳,枪管足有15英寸,对于一把手枪来说长的过分。
它既不方便携带,又没有半自动以及全自动的快速射击功能,唯一的优点就是威力。这把枪配合合适口径的子弹,威力堪比步枪。现在他与berserker御主之间的距离不足十米,这个距离,对于经过大量训练的卫宫切嗣而言,这个距离,他可以在一秒钟不到的时间内举枪开枪并精准的命中对方的头颅。如果对方没有什么动作的话,射击的结果他也可以预料到,对方的脑袋将会如西瓜一般被轰开,后脑勺的位置将会被滚动的子弹打飞出一个巨大的空洞。
也无怪卫宫切嗣如此紧张,眼前这个白发的颓废男人和他一样是圣杯战争的御主,自己的六名对手之一。
根据圣杯战争的规则,他们之间终究是要拼个你死我活的。
“放心,我这次来的确是和你谈合作的,你的枪可以收起来了,不管肯尼斯是多么技艺精湛的魔术师,终究比不上英灵的战斗力,他们可是能劈子弹的。”
卫宫切嗣点了点头,但依然没有放下手中的枪。
“那好吧,我就单刀直入的说吧,我希望爱因兹贝伦家能帮我,给一个孩子看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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