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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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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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