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极夜原本的锦衣华服,早已经破烂不堪,他现在也已经习惯了袈裟披在身上的感觉,模仿着那些和尚的动作和神情,学得像模像样的。
这也没办法,如果他不学的话,装的不像的话被人家拆穿,人家就不会给他吃的了,而李极彩比他还要惨一点,她穿着的就是王家老太太原本年轻时候的旧衣服,李极彩把那件质地不错的黑色的披风留给了王家。
李极彩几乎是衣不蔽体了,每次在路上捡到瀑布破衣烂衫,她都会将他们洗洗拧巴拧巴,然后纠结在一起绑在身上,绑住自己裸露的地方。
现在的人大多穿着夏季的薄衫,李极彩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在外人看来就跟个神经病一样,大夏天她也不怕热死。
但是热死也总比裸露自己好吧,谁谁知道这古代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禁令,不准女子穿什么特别暴露的衣服,还是怎么怎么的。
就算是唐朝也没有穿着短衣短袖短裤的吧,她也不确定,所以她也不能标新立异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当她是个疯子,是个神经病,是个傻子好了。
当然另外一方面她这样的装束也给了李极夜每日的消遣,支撑着他在这枯燥劳累的路上还有一丝安慰,有个可以取笑的人。
使得这路途在以后的日子里回想起来,竟然也不觉得艰难困苦了。
在太阳落山之前,李极彩和李极夜还有小二黑终于赶到了郢都南门的城门口之下,因为天黑了之后有宵禁,到时候就进不去了。
一个浑身被各种破布裹着身子的少女,一个打扮的四不像的小和尚,还有一个灰黑色高大雄壮的大狼狗。这个奇特的组合引起了看守城门的士兵们的注意。
为了防止恶犬伤人,李极彩决定沿用着现代的习惯,搓了一条长绳子然后做成了一个圈,套在了小二黑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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