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是个自由民,住在普利茅斯乡下远离人群的农庄里。
时候家里有田产,赶上贵族老爷收地养羊,本来应该能继承点遗产什么的,可他走投无路的爹吃饱撑的上船当了水手。
那可是大海啊,海上有葡萄牙人有西班牙人有法国人,还有恐怖的海怪,闹着玩的?果然一去不回。
所以到他这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挖了个大树洞做房子,靠在骑士老爷的牧场外打猎、采集为生。
有时候会兼职做个强盗,其实英格兰没有强盗这个词,意思相同的词叫扒袍子的人,有时候他会袭击过往行人,随便得点什么东西就赚翻了。
他的运气很好,所以到现在都没被抓住,人们管他叫林中野人,社会地位跟遥远大明国的野人女真差不多。
他有一张弩,不是精锐部队的那种钢弩,就是普普通通的木弩,打兔子用的。
听战争的消息他很开心,自己背着木筐装着风干肉和干粮,提着弩就找上了最近的骑士老爷,出来估计占领普利茅斯的大明人都不信——老约翰是求着骑士老爷上战场的。
不光他,在他身边有很多农民,都是背着粮食、自备兵器,求着贵族老爷上战场。
为什么要求呢?因为贵族们不想让他们上战场,战斗力低下只是其次,他们作战意志极低,即便组成军队也很容易溃散,缺少防护装备也没什么纪律与战斗技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封建经济,如果让这些农民都上战场,后勤供应不上。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子枯燥乏味,反正也知道自己不是主力部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身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出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子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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