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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战士在猝不及防之下,被躲藏起来的野狼攻击了,幸好一旁的二哥手疾眼快,拿在手中的金属斧头凌空劈下,将这一匹躲藏的母狼击杀在当场。
王天不禁感到一阵后怕,狼这个动物实在是太狡猾了,自己如此的小心翼翼,还是差点着了道。
这匹母狼一直躲在洞穴底部,不曾出现,莫非是因为有小狼崽子在下面?狼虽然可恶,但狗却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在原始时代得到一条驯养成功的狗,可不是为了当宠物,这个时代浪费粮食,养上一条宠物是一件奢侈的事。王天也没那个时间和耐心。
现在就连跟自己一同穿越的小福马王天都顾不上了,不要说专门去养一只宠物狗了,狗可以帮助人类打猎放牧,追踪猎物,放哨站岗……
狗的嗅觉灵敏,在王天将要进行的河流探索中,光这一点,就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最起码他能够提前的探知,来自各方面的危险。
当然要将狼驯化成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如果不开始,岂不是永远都没有可能!
狼的平均寿命只有10来年,王天觉得在他的有生之年,最起码也能够驯养几代狗崽子出来,将狼驯化成狗,听到汪汪的狗叫声,能完全驯化成功的动物可能也就是它了。
相比较起来,在他有限的生命里,想看到如同后世一般的白白嫩嫩的大肥猪,几乎是不可能。
想到在这个洞穴之下,可能有小狼崽子的存在,王天不由得兴奋起来,狗对人类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在这个时代,为此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挖开这个洞穴。
王天让金刚二哥用金属斧背,砸开洞口的石头,却发现非常的费劲,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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