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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乾康元七十一年、六月初五、巳时、青镜司】
得知落霜突然从青衣卫地牢中消失之后,李重盛不禁大为恼怒。皇帝次日就传旨青衣卫,命青镜司千户徐恪与巡查千户李君羡共查此案,务必于十日内将落霜抓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坐“失职”之罪,定责不饶!
内侍将圣旨传到青衣卫之后,整个卫所之内又起了一阵轩然大波,自然,有人欢喜有人愁,许多人听闻这个消息之后,表面上露出同情之色,心里面却是得意洋洋,巴不得看徐、李两位千户的笑话。
幸灾乐祸者有之,假意同情者有之,冷眼旁观者亦有之,而真正为此案揪心者,遍寻整个青衣卫,却没有几人。
而最为焦急的,当然就是李君羡与徐恪了。
李君羡今日只是与徐恪见面数语,之后就回到了他巡查千户的公事房。他要着急布置人手,四处查探消息,毕竟,此案惹天子动怒,又朝野皆知,若是十日后再找不到落霜,他与徐恪实难向天子交待。
此时的徐恪,却坐在自己青镜司的千户公房之内,心情不禁烦闷懊悔不已。
他头一个懊悔的,是自己不该在奏折上写下君羡大哥的姓名,若非如此,皇上也不会连君羡大哥一同怪罪。
他第二个懊悔的,是自己昨晚抓获落霜之时何必留他性命?索性不令对方活命岂不更好?若是落霜死了,自然也就无人会来劫狱,自己只需将凶犯尸身交给皇帝,一样也能交差。那落霜胡乱杀人已是不容置疑之实,且此人业已因妒成疯,留在世间祸害无穷,将之杀了有何不可?又何必定要等到抓回卫里审讯认罪?
他第三个懊悔的,是自己既已活捉了落霜,对方也已供认不讳,何不顺手将人犯交给沈环?抑或交到刑部大牢、大理寺手中均可,自己只是负责破案,至于案犯看护之事,交于他人之手,岂不更为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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