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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程处弼被程咬金叫了过去。
程家的人都在了,程家的男人都围坐在一起,不分嫡庶。
“三郎,你可准备好了否?”程咬金坐在首位,手中握着一碗酒,咕噜噜的直接灌进了肚子里面。
程家的人都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特别是老爹程咬金,向来都是豪爽的吃喝,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吃的苦多了,现在要补回来了。
而在桌子上,一碟炒黄豆,盘泥鳅炖豆腐,程家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黄豆了,除此之外还有几盘的鱼脍。脍炙人口中的脍指的就是鱼脍了,所谓的鱼脍就是后世鱼生片,鱼很肥美,将鱼肉切成了片,然后沾着酱料吃,在大唐很流行的,后世倭人引以为豪的国菜刺身,就是大唐的鱼生片。
鱼是秦家送来的,用了程处弼教授的办法之后,秦家也就不缺鱼吃了,吃不完的还往程家送。
程咬金夹起一大块的生鱼片,然后放入了调料之中,搅拌之后放入嘴中嚼了起来,吃的那真是一个香啊。
“阿爷,其实我觉得嘛,这肉还是煮熟了再吃才好。”程处弼内心深处其实已经有些翻江倒海了。
生吃,生吃!
虽然是鱼肉,可是这其中有很多的细菌和虫卵的啊,经常吃容易得肝吸虫病的。
“脍吃的就是一个鲜,三郎这是甚了?往常你可是最喜欢吃鱼脍的啊。”程处嗣有些不解的看向程处弼,道:“这鱼脍肥美,入口甘甜,乃是人间第一美味也。”
“三郎,此乃是鲈鱼脍,好吃得紧呐。”程处亮大口的吃着,然后举起了酒碗,咕噜噜几口酒将鱼脍送进了肚子里面。
“这鱼脍虽好,可是不可贪多啊。鱼生活在水中,难免会生出虫子,这一口一口的,岂不是把虫子送入了腹中?”无奈,程处弼只能如此和他们说了,肝吸虫啊,南方喜欢生吃鱼肉的地方经常出现的。所以,程处弼还是提倡吃煮熟的食物,不管是任何食物,都应该煮熟了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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