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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风情不是陆之昂的错。
毕竟他在心理上过早地扛起了陆家的担子,若妈妈还在,一定会让陆之昂明白什么是儿女柔情。
陆妈妈去的早,陆爸爸在很长时间里都沉浸在对陆妈妈的缅怀之中,所以陆之昂不仅没明白儿女柔情是什么,更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要求。
“要这种毛兔子,不是直接买就行了吗?”
陆之昂不是讨厌公仔,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抓。
傅司霆那是陪着陆晓晓玩儿,这兔子也算是陆晓晓的一种属性,小姑娘家家的玩玩挺好,风华绝代又不喜欢兔子,要这个干嘛?
风华绝代瞪着陆之昂,继续磨牙。
但就像陆之昂问的那样,她又不喜欢公仔,弄那么多兔子堆着干嘛?
不能吃还得找地方放,累赘。
实用主义至上的陆之昂直接在”,再顺便找了几张兔子相关的表情包,这种哄人的方法一点都不高明,甚至很笨拙,很不对题,但风华绝代看着看着忽然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不经意还有了那么点泪意。
算了算了,这个男人就算不给她军功章,不给她抓公仔,可还是她喜欢且认定的男人。
陆之昂不如傅司霆那么八面玲珑、双商爆表,可这个男人的不解风情也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风华绝代也依稀记得,在两人情动纠缠之时,陆之昂认真地吻着她疼不疼和够不够。
他不是大老粗,他只是没那么文艺。
风华绝代想,也许她成为作家,就是为了教像陆之昂这样只懂得直来直去的大老粗如何谈恋爱的吧。
于是,风华绝代面上凶巴巴、内心却无比愉快地收下了红包,给对面敲了一句话。
“快,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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