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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准备出门的时候,风透过落地窗进入客厅,将一张遗落在茶几下的纸张吹到他脚边。
他站在原地看了那张单薄的纸很长一段时间,眼底是意味不明的情绪。
许久之后,他弯腰捡起,翻到正面,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在那一刻他几乎要站不住,他以为她就这样离开了,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以为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但是他粗心了,是他没有看见她给自己留言。
她用娟秀的字迹写道:
明辉,我先走了,飞机很早,不想叫醒你。
一个月后,我会回来,家里的花草记得照顾,常在有人会打理,你去不去都行,一周后会有人锁门。
我很喜欢你做的饭菜,回来后想继续吃。
到时见。
他的眼泪不受控制的夺眶而出,三十年来早就忘了眼泪是什么东西的他,现在却因为这张的留言条流下滚烫的泪水。
他喜欢的人,终于没有抛弃他。
……
自从宋时好今会回医院之后,童煜炀一早便赶来了医院蹲着她,但等他到病房的时候,宋时好已经安静分躺在床上睡着了。
她的手上连着输液管,蓝白条纹的病号服穿在她身上,那支棱出来的骨头将病号服撑起一个角。
他放轻脚步走向她,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她好像胖了一些,原本消瘦的脸现在看来似乎圆润了些。
在她病床旁的沙发上坐下,安静的注视着她的睡颜,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觉得喜欢她呢?
他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可能是当时年少,见过的世面太少,见到她的那一刻觉得惊艳,后来了解她的过往,又觉得心疼,各种复杂的感情让他以为那是喜欢。
可事实上,喜欢这件事早就在心里播下了种子,可是在发芽的过程中,长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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