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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史密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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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来了。

阳光虽然依然炽热,但清沂却明显感觉天气凉了很多。云朵从澄净的高空中飘过,优哉游哉的,就像是一团团棉花糖……

打住!我怎么能想到吃东西上呢!清沂甩甩头,专心致志地骑车。今天的他经过一番折腾,稍微打扮得整齐点儿了:从ebay淘回来的二手米色短袖斜纹衬衫,绝无破洞的深蓝色牛仔长裤(这好像还是从国内带来的),以及一双品牌店里打折销售的褐色帆布鞋。

清沂经过乔尼的理发店时,店外一个黑人小伙子提着水壶(是翘起兰花指的……)浇花,正是理发师乔尼。他也看见清沂,挥起空闲的那只手,叫道:

“嘿,张!你这个惹人疼的hommebel(法语:帅哥)!你现在去哪里?”

“去面试!”清沂满面笑容地经过,抛下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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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学校,清沂发现学生似乎比平时要少。也难怪,毕竟是临近学期末了,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这个时候已经可以投简历、找工作了。当然了,哈佛商学院出来的家伙一般都不需要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他们吧?不过能考进商学院里的都是精英,能得到非一般待遇也无可厚非。

沿着熟悉的路径,清沂来到约翰森导师的房间前。房门是闭着的,他敲敲门。

“进来。”约翰森导师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

整理一下头发和衣服后,清沂才拧开门把手,推门进去。一进门,他便见到约翰森导师坐在待客用的沙发上,而沙发上的另一位则是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被发泥处理得服服帖帖的,有点像黑帮片里的大佬;眉骨很高,显得这双蓝眼睛分外深邃;很有自制力地抿着嘴唇,下巴很干净;身穿咖啡色西装,领带是红底黑条纹的,既不抢眼,又足够大气;因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所以左手腕戴着的手表露了出来,是一块毫无做作感的、极具商业气息的石英表(当然清沂是认不出来的,因为他对手表不感兴趣)。他手上捏着一份稿子,此时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清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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