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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乌合之众(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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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军眼下士气如虹。区区五百人清妖,面对自己两三千人的出击,不赶快落荒而逃跑命去,竟还敢排列阵势来打,真是老寿星吃砒霜――自己找死!

“杀啊,杀啊……”呐喊声一时更胜先前。

正在土城上观战的朱迁国也放下了心。

他从四川一路打到汉中,虽然败仗打了很多,胜仗则也打了不少。内心中固然承认一些清军的战斗力是要胜过义军一些的,可是当义军的人数达到清军数倍的时候,还在正面野战厮杀,清军没城池险关把守,义军哪还有不胜利的道理?

绝大多数的义军战士也是这样想。他们对对面清军那在手中的鸟枪嗤之以鼻,认为那根本就是堆烧火棍。不,连烧火棍都不如。在他们之前的太多战斗中,看到过拿着鸟枪的绿营兵丢下鸟枪落荒而逃的样子。

对打不远,打不准,重上弹药无比麻烦的鸟枪,心中潜意识的就同怯弱,逃跑,无战斗力,麻烦,划上等号。

哨骑的头头姓张,张桂,张由庚部下,看着对面叫花子一般穷酸,无头苍蝇一样混乱的义军队伍,撇撇嘴不屑道:“这些乱民,聚集数千便敢号称十万,没有上阵时以为人多势众,气焰冲天,真打起来,只要几排火枪过去,士气一灭,他们就得逃命。”

霍广成听了话很合口味,就道:“过会儿只要贼军一乱,你就带队冲上去,不要真冲进乱民当中,就是吓唬吓唬他们。”

张桂领命。

霍广成再一挥手,拔出腰间佩刀,高举着往前一劈,大吼,“正步前进――”

“踏踏踏……”

五百人的队列缓缓前压。尖锐的哨声在队列中响起,这时刘暹练兵好一阵了,才想起的玩意儿。声音尖锐,穿透力强,打制简单,还不占手,可不比原先腰鼓强出十条街去。于是全军都换腰鼓为铜哨,如此还简化了腰鼓手的配置,加进了通讯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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