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116.后续任务(3/28)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go-->

张伟和方木又寒暄了几句,然后挂断了电话,跑回了任川他们那边。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任川看着打完电话之后面色有些奇怪的张伟问了一句。

张伟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什么事情:“没事,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这个官司解决好,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走私。”邹雨提醒了一句。

“对。”张伟点了点头:“现在这个是比较麻烦的,其他的来说都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他这个是被当场抓住的。”

说到这里,张伟有些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般要偷税5万元以上。

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一年内因走私受两次行政处罚后再走私的,不受5万元税额限制。

之所以这样规定,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员具有特定性,不是一般的出差人员、旅游人员,都不是自带行为。

而代购和走私是有差别的,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

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

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而程勇是通过货船逃避了海关的监管,更别说交关税了,所以本质上说他的行为是走私。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isi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