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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决定好了9月30号公映,那就做好宣传营销工作!
什么是营销?
简单来说,就是“引发观影期待”。更直白一点,让观众知道这部影片的存在并想去看。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直白的诉求,在《英雄》诞生前的数十年间却鲜有人重视。
‘营销’是一个新词,是从别的行当里传过来的,以前电影就是‘制发放’三环,没有营销这个概念。
早年间由于进入电影行业的门槛较高,大部分有关信息从制片开始就只在官媒、纸媒的渠道里流通,放映渠道也是由官方来管理,所以对于用户体验的认识和现在截然不同。
一来由于内容是稀缺物,观众的选择面较少,很多作品并不愁出路;二来当时制片发行放映领域存在较大的脱节,制片厂并不和市场直接接触,而是交由华影负责发行、兜售拷贝,所以从创作到发行,观众的个人需求都不太被重视。
这么说吧,当年的创作者从拍摄阶段开始,就压根没想过片子将来要怎么卖。
《英雄》首次创造了电影营销的概念!
将电视广告、零点首映、跨界宣传等营销模式带入了华国电影市场。
后来一项来自央视的调查显示,《英雄》的观众中有八成已多年没有进入过电影院,铺天盖地的宣传是他们进入影院的重要驱动力。
老谋子说过“导演是‘种萝卜’的,营销等是‘卖萝卜’的,**种更重要,市场上的萝卜越来越多,‘卖萝卜’的人越来越挑剔,吆喝就越来越重要。”
《英雄》的成功,让很多人意识到了“吆喝”的必要性,但对于应该如何“吆喝”却并未形成系统的认知。
在此后的许多年间,大片主要的宣发模式还是对《英雄》的复制,硬广投放等成了主要的宣传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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