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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建奴后,黄汉没有去追受惊跑得没影了的那匹战马。
鬼知道这匹蠢马一口气跑出十里还是二十里?追上了那支大部队也未可知。
不确定的东西别瞎琢磨,先把到手的利益收入囊中最现实。
黄汉动手扒建奴的装备,当然知道把那只断手和顺刀捡回来,铁臂手也不能丢弃,还有一件小装备尤其重要,黄汉在跟建奴交战的地方找了片刻才发现了。
这是一个鹿角扳指,射箭时没这玩意儿手指头可吃不消被弓弦磨。
一场纯属意外的遭遇战,让黄汉懂了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意境。
黄汉得到了这个建奴马甲的整套铠甲和他穿在铁甲内的棉甲,建奴的棉甲质量上乘,比自己身上的明军制式棉甲防御力和保暖性都强。
这不是大明的技术力量不如通古斯野人,而是由于大明上上下下人浮于事贪腐成风,导致工匠偷工减料造成的恶果。
野猪皮时代的建奴就最重视军队建设,对刀枪盔甲的质量达到了苛求的程度。
所有的战士都懂得爱惜自己的装备,精心保养盔甲,建奴的军纪甚至有这样的规定,战士临阵之时盔甲不光亮如新都会被杖责,被杖毙都有可能。
态度决定一切,大明对待军队的态度跟后金对待军队的建设有天壤之别,因此明军屡战屡败也就不稀奇了。
黄汉还从建奴身上搜到了火刀、火石和火绒,这下子再也不用为火种发愁。
这个建奴怀里还揣了十几两银子和一对金手镯,这应该是他祸害了哪个中农以上级汉人得到的抢劫成果,现在这对大概有三两黄金的镯子当然便宜了黄汉。
期盼的远程武器也得到了,建奴的复合弓质量顶呱呱,可以骑射也能够步射,用破甲锥箭头的羽箭,威力足以在三十步内破两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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