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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去!”李璋把一套衣服扔给野狗道,前几天他让丑娘扯了几匹布,给家里的孩子都做了套衣服,现在所有人都换了新衣,不过李璋换下来的衣服狸儿也没舍得扔,而是洗干净又打好补丁,打算以后留着换洗时穿,现在刚好送给野狗了。
“洗澡做什么?”野狗似乎并没有洗澡的习惯,事实上从李璋见到他时起,这小子就全身黑泥,离他三丈都能闻到那股臭味,如果不是他之前全身都是伤,没办法沾水的话,恐怕李璋早就让人把他全身洗刷一遍了。
“等下我要去开封城,你陪我一起去!”李璋当下开口道,野狗常年生活在地下,生活经验严重缺乏,甚至没有什么善恶是非观念,所以李璋想带他进开封城转一转,体会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听到李璋要带自己进城,野狗却是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热水已经烧好了,野狗提过来倒进院子里的一个破缸里,然后直接脱光衣服跳了进去,结果眨眼间一缸水全黑了,李璋本想再烧点热水,但是野狗却不在乎冷热,洗过一遍后倒掉水,然后直接用凉水冲洗了一遍,春天的早上还是很冷的,但野狗却丝毫不在乎。
等到野狗洗完换上衣服,豆子和丑娘他们也刚巧来吃饭,但是当看到换上衣服的野狗时,却一时间都不敢相认,其实也不怪他们,连李璋看到换完衣服的野狗都有些不敢相信,只见野狗五官清秀,而且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导致皮肤有些病态的白,手长脚长个子自然也比李璋他们高,所以这时的野狗看起来竟然是个清秀白皙的少年。
“你……你是野狗?”豆子这时围着野狗转了两圈,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旁边的丑娘更是直勾勾的盯着野狗不放,眼睛里都快冒小星星了,别看这丫头长的丑,但平时最喜欢听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现在的野狗虽然衣着破旧,但若是换上一身襦衫的话,活脱脱是个文弱的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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