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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宁将钱氏震惊的表情收在眼里,心里冷笑。
这几日在村里唆使人盯梢,骂骂咧咧很舒服是吧?如今就叫你个文盲领略下我等“读书人”的厉害,好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作言能杀人!
原来,简父当初去世,村人畏惧简三娘,三娘求爹爹告奶奶,却无一人愿收她家的田。而就在这时钱氏跳出来了,用了极为低廉的价格在简三娘手里收去了田。
而大明问鼎之时,国朝律法是有过明确规定,不许土地买卖的,这政策有效执行了一百来年,所谓有效,就是依法治国有效,也就是执行力度。
到了明朝中叶,也就是大概二三十年前,政策执行力度下降。大量的读书人进阶成上层,这些人掌握整个社会的言语权,他们无视法令,下面小民自然有样学样,故而买卖田地之风由此而起。
但律法就是律法,既然还在,那需要时自然还是能拿来用的。简宁无法和士大夫们相抗衡,但拿来对付一个无权无势的村妇应该还是可行的。
她掏出一张纸来,递给粮长派来的管事,道:“当时我父亲去世,王家钱婆好心借我钱,暂拿我家田地抵押,故而这一季田赋不应由我承担。”
“你,你放屁!”
话音才落,钱氏就扑上来了,“好你个小娘皮,居然敢阴我!”
简宁轻轻一个闪身,便是往管事身后躲,“王家钱婆,您这是做什么?当初说好的事,你怎么就变卦了?我如今有钱了,还想找你商量,把田拿回来呢!当初三亩地,作价7两,我今个儿钱都带来了,就是想把田拿回来呢!”
她说着又故作胆怯,“毕竟国朝律法在那儿,不得私下买卖田地,长期典押给您,就显得有些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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