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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不住莫洛洛日复一日的哀嚎,林向晚最终还是被她磨到同意参加了百里家的宴会。
百里庄园依山而建,占地浩大,林向晚在盘山路上开了不知道多久,从山脚下就远远看见了庄园红白相间的尖顶,却好像怎么也开不到头。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都知道人家宝藏是藏在地下的,还设了那么多机关保护,看也看不见,拿也不拿不着,干嘛还非得巴巴的过来?”林向晚走盘山路走得头晕,忍不住抱怨道。“就这么眼馋?”
莫洛洛陪着笑,狗腿地帮林向晚捏着肩膀,道,“看看大门也好呀,不许我偷……不是,不许我看,还不许我憧憬一下么?万一我以后有了钱,我也知道该怎么把钱藏起来啊,哎呀,晚姐,到了到了。”
山庄的停车场已经整齐地码放了许多豪车,林向晚租来的马自达6在一干玛莎拉蒂,保时捷里显得十分可怜寒酸,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她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下车和莫洛洛一起走到庄园的大门前。
大门外有专人查看请柬,林向晚把白色的信封递出去,接过请柬的是位穿着白衬衫,黑色燕尾服,妆容素雅十分年轻但很有气度的女子。
她把林向晚的请柬反复对着她本人看了几次,看得林向晚心里毛毛的,还以为自己和莫洛洛的装饰太过随意,要被人家请出去,正打算解释一下的时候,那女子突然笑了一下,“原来你就是林小姐,绯丝没有选错人。”
林向晚听得一头雾水,“绯丝?”
女子继续笑着道,“就是你在沈家拍卖会时天价拍出的那只血玉镯子,它的名字就叫绯丝。”
给镯子起名字倒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若说它选了她……难道这玉还有思维不成?见林向晚仍是不解的样子,女子解释道,“爱赏玉品玉的人都知道,玉是极有灵性的事物,俗话说人养玉玉养人也是这个道理,翡翠可通灵,自古皆有记载,更有良玉替主挡灾之说。绯丝一向性子孤僻,不喜与人亲近,这一次选了林小姐,也算是你和它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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