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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的法律有一种规定,叫做:谁主张谁举证。
简单的说明,例如张三状告李四,欠债不还。那么,张三便需要提供李四借债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那么是无法提起诉讼的。
如果张三提供了借债的证据,比如说借条什么的东西,那么就可以顺利提起诉讼,交由法院审理。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李四提出已经归还了张三的债务,则需要李四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张三给予的欠款收条。如果无法提供这些东西,多半会悲剧。
中玉区,中级法院。
目前的情况是公诉人伍能,质问石磊是否命令李子风,制造了双桥路二十二号附三号的爆炸案。
按照夏国的法律规定,石磊有权利不予以回答,而让公诉人提供证据。若是公诉人无法提供证据,恐怕会当庭无罪释放石磊。
面对石磊质问是否有证据,伍能面露笑容,拿出了一个银色金属外壳的U盘,得意的看着石磊道:“被告人石磊,这个U盘中的视频,记录着昨天下午,你带人抵达案发现场,如何与被害人发生了矛盾,并且如何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家中的详细情况。法官大人,我申请公开播放相关视频记录。”
中玉区中级法院的法官洪正元,点了点头说道:“提议允许!”
石磊冷眼看着伍能和洪正元,没有做任何表示。
伍能使用审判庭中的大屏幕,播放了U盘中的情况,赫然是昨天下午,在双桥路二十二号附三号门前的情况。
视频中,清晰的记录着包括石磊的正面。这足以判断出,画面中的人是石磊。同时,也完整的记录着,石磊带人闯进了双桥路二十二号附三号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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