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明河感觉自己真的太倒霉了,作为一个在黑区冒险了二十年的冒险者,他换了三次队伍,第一个队伍跟了三年,那一年他摔断了腿,因此离队休整两个月,当初带他入行的队长带着队伍一头扎进了黑区,结果碰到了黑潮,整支队伍就那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黑区之中。
腿好了的章明河一时找不到活,在军队里做了四年侦察兵,活着退伍之后,被第二个队伍高薪聘请进队伍做侦察员——说实话,章明河自认自己在侦察这一行也是专业人仕,在第二个队伍里十一年,也帮着队伍逃过了至少十九次生死存亡的危机,也在队伍休整的时候跟别的队伍,结果将队伍从黑潮中全给扯了出来。
也是这一次,章明河运气不好,在回家的路上平地摔了一跤,把他的腿又给摔断了。
在休整的三个月里,队伍里的另一个老侦察表示明河能够做到的事情他也能够做到,于是带着队伍进了黑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章明河腿伤好了之后,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从黑区里捡回了整队人的尸骨,将这些尸骨交还给了他们的亲族。
因为这一义举,章明河在新杭州的冒险者里算是真正有了他的名望——谁不想自己队伍里的侦察是一个老手,为人正派,就算整队人死绝了而只要他没事,他最后也能把队友的尸骨捡回来。
正因为如此,第三次进队,章明河是受了新杭州的一位李姓富豪的邀请,给这第三个队伍带路——队伍是新队伍,里面的女性也比男性多,但是大家做冒险者这种把脑袋拐在腰带上的活,很显然分不了什么男女。
事实上队伍里的所有人都有不错的实力,虽然是新人,但是在哨兵消失的时候,她们还是听了老队长的建议,把那个混血精灵当成死人选择撤退——换一支女人做多数的新手队伍,说不定就想不开去找人了——为了一个人而死一队人,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太傻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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