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成为罗斯军临时的放牧草场,那些亟待收割的燕麦和黑麦都从成了马匹驯鹿的高能食物。
马匹吃了麦子就有长劲,而驯鹿吃了麦子更能将麦粒中的能量彻底吸收,这一切都不是硬啃青草能比拟的优势。
一个矮小的黑发男人骑在驯鹿背上,鞍具是标准的马鞍,只是这些大畜远不及马儿的战术优势,倒是驯鹿群随着罗斯军一路西行抵达桑比亚半岛。
对于这一带区域所有的养鹿人一无所知,作为他们的首领,瓦哈瓦宁带着兄弟、子侄随罗斯王站在了这里。
他们本就是极北冰原自由放牧之人,各个小型家庭氏族构筑这一庞大群体,他们平日里一旦接触就互相交换自己获悉的一切消息,他们早已知道北方世界的广大,以及北方的劲头是一片汪洋。
冰海之北还有什么?也许就如大王所说的,它就是世界尽头之海,大海的北方是无尽的深渊以及深渊下的虚空。
南方世界一定不会如此。
养鹿人们首次抵达了他们围城涉足的地域——普鲁士人的领地。
现在,鹿群居然可以在麦田里肆意啃食已经成熟的麦穗,这一切简直如做梦般离奇虚幻。
即便在出发时割了鹿角,队中的庞大雄鹿们的角又长了很长。
给鹿割角便于操控,这是养鹿人们需要注意之事,现在全军得到一整天的休整时期,大家正好将此耽搁的事做了。
他们身后背着轻便的短木弓,皮革箭袋里装着的尽是货真价实罗斯量产型“旋羽铁簇箭”。
由于他们被编为全新的驯鹿旗队,所有人也纷纷被武装起来。
绝大多数人都有一件板甲衣马甲,至于其他身体部位的防具就需他们自行购买了。
他们的形象无愧于“鹿军”这一绰号,同在这一片开阔地肆意放牧马匹的骑兵战士,一个恍惚就会觉得成群游走的不是驯鹿而是马,那些骑在鹿背上的人也都是自己的骑兵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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