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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我要遇见的特别的人”
在唱这首歌,之前我走到他的身边坐下,对他说“你不要担心,我不会去找他麻烦的。”
他或许想开口说些什么,但是我却没有理他。因为我不想在听他说话。我看到她脸上浮现出一种无法言语的表情,我不知道该去说些什么?但我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确实是怕我去找她。要知道在别人眼里,她可是个乖乖女,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才短短几个月,我竟在他面前输得一败涂地。可那又何妨,时间还长。
这首歌是我唱给他听的,我想我可能要对他说,再见了。我曾经以为灌口冰可便可压抑疼痛。我以为喝到微醺便可控制想念我以为爱你至死便可得到青睐。但是他却没有选择我,我不怪他,感情没有对错就像三十八号的脚遇到四十二号的鞋子一样不合适,但是这偏偏不怪鞋也不怪脚。不存在值不值得,从来都是你情我愿的事,而你被伤得体无完肤也怨不了任何人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给你爱的人一把刀子,被捅得血流如注你还是会咬着牙忍着痛去靠近他,人哪就是这样,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就算知道后果也会想要试一次赌一把的,永远都是。我输了,输的一败涂地。既然这样我会离开。
【日记:人的心远了,像是隔着重重大山,,娇羞的话语说不出来,剩下些平白无奇的话,一说出来也显得多余了。】
我总觉得我和欧阳于哲这就是天生的冤家。今天是我来五中报到的第一天,等今天的天气不是特别好,稀稀拉拉的下着小雨,我并不喜欢打伞,好在雨不大,从门口到教学楼的这一小段距离并不能把我淋的太湿。可是我才刚刚踏上教学楼的第一个台阶,就被人推了一下,硬是活生生的踩到了水坑里。妈妈咪呀,真是气死我了,我抬头看向那一个把我推到水坑里的罪魁祸首!,看到他的脸时,让我更是气愤!你说巧不巧,这正是那天在红玫瑰门口把我鞋子弄脏的那个人。我还记得他,高二五班欧阳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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