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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曰,凌牧云练功练得倦了,静极思动,于是便离开草庐,准备下山到山脚下的那个小镇上的酒馆祭一祭五脏庙,好好的解解馋。
在终南山下居住的这几个月中,凌牧云出于节省时间考虑,平曰里都是采买米面油盐在草庐中开伙,但他在厨艺方面实在没什么天赋,做出的饭菜也只是不难吃的水平,绝对与美味两字无缘,所以隔三差五的凌牧云就会去山下镇上的酒馆好好改善一番。
一路来到山脚下那个小镇,凌牧云径直向镇中的一家生意兴隆的酒馆走去,经常前来的凌牧云早就将镇上的几家酒馆都吃了个遍,知道位于镇中的这家酒馆乃是一家几十年的老店,掌勺大厨的手艺相当不赖,所以凌牧云除了头一个月不明情况之外,后来每次下山改善都是来这家酒馆。
由于经常前来光顾,酒馆的掌柜和伙计也早就认识了出手阔绰的凌牧云,一见是他前来,伙计连忙笑脸迎出门来,轻车熟路的将凌牧云让到二楼一个靠窗的雅座,因为凌牧云最喜欢一边吃喝一边临窗观景,每次来基本上都是选临场的座位,店伙计都已经熟知他的习惯了。当然,这也是凌牧云不缺金银出手大方的缘故,换做是一般的食客,就算是熟客店伙计也未必会这么热情。
凌牧云要了一桌上好的酒菜,便一边观看街景一边自顾自的吃喝起来。这也是因为古代的环境好,要是换成凌牧云穿越前所生活的现代都市,空气中充满了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倒有一小半是阴霾天气,凌牧云躲还来不及呢,才不会临窗观什么景。
正在凌牧云吃喝之际,忽然间街上走来两个头挽发髻身穿道袍的年轻道士,腰间皆佩着一口连鞘长剑,步伐轻灵矫健,俨然是习武之人。看着两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全真教的门下,他所在的这个镇子是出入终南山的交通要冲,时常有全真弟子过往,凌牧云在这几个月里早已见得多了,所以也没放在心上,依旧自顾自的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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