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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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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众人这时也都发现了走过来的这汉子,纷纷放下碗筷,纷纷将目光投射在了这汉子的身上。

“朋友,请问你有什么事吗?”王家骏站起身来一拱手,装模作样的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我一人喝酒觉得无聊,看你们这边俊男美女吃喝的挺热闹,心里有点痒痒,所以想要过来和几位一起喝几杯,不知几位可否给我这个面子?”

那佩刀汉子邪邪一笑,说话间,色眯眯的目光肆无忌惮的在黄蓉等女的身上逡巡,在众女的玉颈酥胸等处停留的时间尤其的长,眼中那毫不掩饰的贪婪和色欲连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凌牧云头脑中忽然灵光一闪,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汉子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了,因为这个家伙与自己曾见过的一个人极为相似。

这种相似并非是相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特征和气质方面的类同。

使刀,不稀奇,刀最为十八般兵器中最普及的一种,江湖上使刀的人多如牛毛。

好色,也不稀奇,男儿本色,江湖男儿刀头舔血,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热血常沸,更需要女人的温情来平复,所以好色之人也数不胜数。

轻功好,还是不稀奇,混江湖归纳起来,其实无外乎两件事,拼命和逃命,拼命需要武功,所以几乎每个江湖中人都会武功;逃命需要轻功,所以几乎每个江湖中人都练轻功。而这么多人练轻功。总有一些练得好的。

但若是将使刀,好色,轻功好这三个条件集合在一起,那符合的人就不多了。而凌牧云恰好就认识其中的一个,那就是号称万里独行的田帛光!

不错,眼前这个人给凌牧云的感觉正与当年曾曾与他在回雁楼头见过一面的万里独行田帛光相似。这种相似还不仅局限在使刀、好色和轻功好这三点上,甚至连眼前这人走步的姿态都与田帛光有八九成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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