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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六十三章 天下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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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太后面前这一番肺腑之言,令太后不由失语,似被子服了。

但这时在太后身旁的高公公却慌了,连忙道:“陛下与三位辅臣,有句话老奴不得不讲。”

“昔日桃应问孟子,舜为子,瞽瞍杀人如何?孟子,舜视弃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太后终于是陛下的生母,潞王是子之亲弟,我大明乃以孝悌治下,人伦大于法理,子岂能斥母之过?如此不可为下表率?”

高公公的意思,太后,潞王,虽然有过错,但儒家传统是亲亲相隐,子隐父,父隐子。

以往有人问孟子,舜为子,他爹杀人怎么办?孟子就,舜要弃下如敝,背着他父亲跑到国家管不到的地方。

若要依大臣所请,将潞王大婚之费减去三分之二,不等于是太后与潞王承认自己错吗?哪里有儿子逼着母亲和弟弟承认错误的道理?这一番话,在法家眼底简直大逆不道,但在古人眼底就是政治正确。儒家就是伦理是大于法治!

但是张四维,申时行却对此嗤之以鼻。他们身为读书人,科举的题目来来去去考得就是这些。

经历过无数科场考试的读书人对孔孟之道都有一套有利于考试答案,或者是有利于自己的辩解。

高公公以为儒家的大义,能难住申时行,张四维,但这对他们而言,真是儿科。

张四维想也不想地道:“徐元庆手刃父仇,柳宗元曾道,若徐元庆之父若真枉法,乃其死于法,而非死于吏。法其可仇乎?仇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故而可照古人先例为之,削潞王大婚之用,乃是太后体恤百官,百姓,此乃美名,何曾有过。”

武则当朝时,徐元庆之父为官员所杀,后徐元庆杀此官,手刃父仇后,向官府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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