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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精的眼珠子乌溜溜地打转,主人的眼神令它发悚,像是剥开它的人参皮,剖心蚀骨。
【他就是人称“天地一鹤”的圣医。】
天地一鹤?
沈彦君秀眉微挑,脑子里闪过这个金光闪闪的称呼,原书中有提过天地一鹤的大名,传闻老头子医术超群,一支银针,活死人,肉白骨。
不过……
“天地一鹤不是沈雪晴的师父吗?”
人参精撇嘴:
【那个女人不要脸不要皮,钻进了人家圣医的茅屋,偷盗医书和手记,潜心钻研医术,学了小半就对外宣称她是天地一鹤的唯一亲传弟子!】
原来如此,沈雪晴确实是个走运的人。
仅依靠这小半的医术,顺理成章留在太子的身边贴身照顾,坐稳侧妃之位。
沈彦君的目光落到木匣子上,勾唇:
“既然是天地一鹤的药,可信度足矣。他的遗愿,我也包揽了。”
毫不犹豫地打开木匣子,里面果然放着一颗黑不溜秋的丹药,轻轻一嗅,药香扑鼻。
下面还折叠着一封信,估计就是老头的遗愿了。
人参精总算完成任务,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和蠢鸟闹的不愉快也一消而散。
天地一鹤是个不问世事的小老头,隐世居住在奇南山,平素喜好捣鼓奇怪的玩意儿,研制出了一个延年益寿的方子。
此药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益气而不老。
但就是如此一个好方子,却被坏人盗取了去!
老头在山涧采药,救了个白眼狼,名叫常晓生,长得细皮嫩肉,却是包藏着一颗贪婪的黑心。
常晓生与老头相处久了,得知药方的精妙,便暗生诡计抢夺方子,后来担心事情败露,又狠心把老头的脖子抹了!
当了抢劫勒杀大盗,常晓生匆匆忙忙逃跑,不知道他是不是走了狗屎运,竟然在蜀郡开药房,还把这个方子炒成镇店之宝,大发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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