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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好好的,吹着口哨,喝着可乐,去采购点食物。这就突然掉下来三个酒瓶子,把我头上砸了一个大窟窿,你说怎么就那么倒霉呢。这算什么?天降正义?”
原告是一只路过楼下的牛头人,叫普拉斯•摩尔
而被告……
嗯,准确的说,应该是被告们。
分别是这栋楼的202、302、402、502、602、702的住户们。
起因是这个摩尔同学,在他们楼下,被三个从天而降的酒瓶子砸了个3hit!。送医急救,前后花了10多万医疗费。医药费等单据一应俱全,可以说证据准备的十分充分。
而这楼上谁丢的瓶子却无从考证了,也没有人承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找不到具体谁丢的酒瓶子怎么办呢?还有下文: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于是这原告根据法律,把202致702的用户,都给告了一遍。
而现在,202、402、602、702的四位住户,都向法庭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可以证明,他们案发时,并不在家中,也就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他们有的在上班,有的在打麻将,有的在店里吃火锅,还提供了发票。剩下的一个去参加了赛博朋克2077的发布会了,被摄像机拍到他确实在现场。
而剩下302和502的住户,就疑点倍增了。
如果无法找出真凶,这两人很有可能会平均分摊责任,大概一人赔5万多块钱。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如果没做过,这可真是倒了大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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