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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章宁城的新规划,城东的明珠小区也在首批拆迁范围之内,副县长李强胜带领工作组,深入到小区内的每家每户,征求意见、补偿标准,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住房宽敞了,环境漂亮了,谁不愿意呀?
拆迁办还打印了《告被拆迁群众的一封信》,在信里把大多数群众都认可的拆迁意见和补偿标准公之于众,并通知说一个月后,在小区内召开拆迁工作听证会。
群众的选择是多样的,一是可以选择以房换房,就地上楼的办法,楼层和房号通过原始的抓阄方法;二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章宁县这次旧城改造,把补偿标准定的很高,甚至超过了省城偏远地段的房价,不过对于需要住房的群众来说,补偿款再多,不如要套房子来的实惠。
对那些想换大房子和买房子的拆迁群众,县里也定了相应的政策,可以用很优惠的价格补足差额,但是每户仅限一套。
当时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出台《拆迁法》,章宁县的做法无疑是一股清新的风,吹散了拆迁群众心中的疑虑和担心。
但是办法再好也会有不满意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一人难称百人心”。
明珠小区18号楼五单元302室的乔振义,就对这次拆迁补偿很不满意。他不满意的地方是,三年前他在楼下空闲地方私自盖了一座储藏室,这次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再有就是嫌县里安排的临时住所太小,住的不舒服,要求给换的大点,或者给安排到宾馆去住。
乔振义当初盖这座储藏室的时候,当时物业上来制止过,被他几番闹哄下来,没人愿意来惹这个气了,结果被他盖成了,这次拆迁,对于这类违章建筑,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是乔振义却要求拆迁办补偿他的工钱、料钱。拆迁办当然不会答应。对于乔振义的另一个要求,拆迁办也作了答复,临时安置的标准是统一的,是根据各家各户的人口,实有面积来配置的,不会给他单独破例,这下乔振义死活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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