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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跟着那人来到一处高当公寓,金宝当时穿着篮球背心和大短裤,笑着调侃道,“兄弟,混得不错啊,”
那人没有说话,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去,金宝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也大大咧咧的跟了进去。
刚走进客厅,他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因为他看见客厅里坐着七八个人,而坐在最中间的,赫然就是那大热天穿西装脚踩白色旅游鞋的黄鼠狼!
金宝扭头就跑!
嘭!
门被关上。上来几人,抓住金宝就是一顿毒打。
“你他妈想干嘛!”金宝满嘴是血,但口气十分硬。
黄鼠狼正不紧不慢的玩儿着功夫茶,动作手法非常不专业,但是他装逼功力了得,那表情,那动作,如果是外行,肯定得被他糊弄过去。
他捏起一个椭圆形茶杯,然后分三口把晶亮的茶汤喝下去,然后抓起旁边的一瓶可乐猛灌几口,抬头冲金宝微笑道,“兄弟,又见面了。”
“你他妈想干嘛!”金宝被两个人抓着,动弹不得。
黄鼠狼呵呵一笑,斜着他那双标志性的三角眼,冲金宝柔声道,“我说兄弟啊,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那么不上道呢?今天老哥我送你一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想象看,古今多少英雄,就是因为不懂这句话而白白丧命,孙悟空,红孩儿,太白金星,三毛,哪吒,这些个古代英雄,就是不懂这个道理,然后……”
要说黄鼠狼此人,绝对是个奇葩,他的确有着超强的办事能力,下手也黑,是最早跟随冬瓜出来打天下的那批人,现在混到冬瓜的左膀右臂,自然也有几分真本事。
只不过,此人有个巨大的特点,那就是特别爱故作高雅,明明喜欢喝可乐,却非得要喝咖啡和功夫茶,明明细化吃肉,却偏偏对外人以居士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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