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之于蚁民,相当于飞马相对于人类。
这蟋蟀弹跳力好,藤椒一早就在沙棘荒原上得意狂奔。
他身穿金色马甲,这是作为头领的标志。
他背着银色长枪,这是勇士的象征。
他夸下骑着六驱,六驱的后腿强健有力,如果仅仅是看腿,很容易让人想像出一个健身美模
“冲锋!”
藤椒用须语大喊,接着,六驱在藤椒的驾驭之下狂奔起来,连跑带跳,似有用不完的精力。
这景象深深感染了林,再自己激发了林的艺术细胞。他先是趴在云宫顶上,一动不动、入神的看着驾驭蟋蟀的藤椒。
忽然,林惊坐起来,他的触须舞动出了节奏:
骑蟋蟀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蟋蟀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
燃不禁喷了起来,看来,无论是人类的艺术,还是蚁族的艺术,在某些形式上,都有着非同寻常的巧合。
莱豆提醒燃,道:“蟋蟀这种低阶虫族,在原来的紫薯平原有许多呢。他们都非常爱吃红薯紫薯,紫薯平原,好像是它们的然牧场一般。”
紫薯平原……
听了莱豆的话,燃不假思索,对藤椒众长枪蚁喊道:“立即去紫薯平原,我们要驯服更多的坐骑!”
藤椒一听,不亦乐乎,他调转六驱的方向,带领众长枪蚁,就往紫薯平原进发。
看来,长枪蚁就快升级为长枪骑兵了,燃心想。
呼……
冬季还未完全跟秋完成交接,寒风就迫不及待的呼啸起来。
今日的风很大,好在有了毛衣的保护,倒是让众蚁不觉的那么冷。
一路上,比以往冷清了许多。以往走这条路,总是有听不完的虫鸣,可今日,那些热闹的鸣叫声少了许多。
枯草们已经走完它们今年的生命旅程,只等着来年的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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