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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我还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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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把兔子和野鸡给剥了皮,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扒出来放在一边。再把兔子肉剁成几块,拿去厨房腌制。

把兔子肉腌制好后,再来处理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野鸡肉先放一边,待会去炖。

乐歌打算把这只鸡炖了吃,给未婚妻补身子。当然!大家都吃。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汆了吃。

处理好内脏,一切都好了,大妮子也把猎物都送完了。乐歌亲自动手,把兔子内脏和野鸡内脏切成块,用谷粉搅拌一下,加些盐进去。然后!烧一锅开水,把这些东东放入锅内汆。

丈母娘一直站在一边朝着他看着,他就当没有人在旁边一边。丈母娘不话他也不话,丈母娘话他就应和着。

他已经感觉出来了,丈母娘越来越欣赏他。他越不话专门做事,丈母娘越喜欢他。

真的应了那句古语: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还真的是那么回事: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见乐歌什么事都能干,人又老实,能不喜欢么?当然!是长辈喜欢晚辈的那种喜欢。

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如果不是对方喜欢自己的女儿,她这个年龄,喜欢男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啊?是不是?

在这个乱世中,男饶年龄是无所谓的。君王的政策下来了,要女人生育。女人为了生育,为了种子,只要是男人,她们都得要。当然!需要对方有生育能力。

所以!与比自己的男人啪啪啪,并不稀奇。与比自己大的老男人啪啪啪,也一样不稀奇。

像乐歌这么能干的男人,谁不喜欢?

乐歌把汆肉切后搅拌上谷粉后,把手洗干净,就去烧开水。开水开了,他再把手洗干净,把汆肉片放进开水锅郑再在灶台里加几把火,然后洗上几片菜叶放入汆肉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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