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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为改革方式发生争执,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廷也承诺实行立宪。1907年清廷筹设资政院,预备立宪,并筹备在各省开办咨议局。1908年7月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内成立咨议局。同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代议会。在立宪派成员的请愿下,清廷宣布把预备立宪缩短三年,预定在1913年召开国会。同年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皆去世,溥仪继位,即宣统帝,其父载沣担任监国摄政王。1911年5月清廷组成由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领导的“责任内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不过,该内阁中的很多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很多转向于革命派合作。
同年5月四川等地爆发保路运动,清廷急派新军入川镇压。10月,革命派于湖北发起武昌起义,南方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廷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军。袁世凯一方面于阳夏战争压迫革命军,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形成南北议和。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立国,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袁世凯政府,清朝灭亡。
后续情况
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清室成员得以继续住在紫禁城中,宫廷内尊号、待遇、年号保持不变,保留太监、侍卫、宫女,保留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依然称孤道寡,封官赐谥,保持帝王气派,与民国政府分庭抗礼,俨然国中之国,史称“逊清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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