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我是给于歌叫醒的。
醒来时,我还在他的怀里,看见他低头看我,我立刻清醒了过来。
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这次,他没有阻止我,只是松了松筋骨,伸了个懒腰,也慢慢站起来。
“我......我......”我支支吾吾的了几声,其实我也不知道该什么。
于歌真是淡定,波澜不惊,他只是平静的:“早。”
早?
真不愧是于歌。
有他的风格。
我看另一个角落的金风灿,他还在睡,我就把他叫了起来,他还迷迷糊糊,叫了好几声才醒。
得继续赶路了。
按照金风灿告诉我们,他的家在离凛都不远的村庄里,基本出了凛都,就靠着他给我们带路。
村口有一棵桃树,每到春就会有桃花盛开,桃花不如风桃花娇艳摄魂,但也是一类品种,粉粉嫩嫩,娇俏可人。
而那里就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金老爷名叫金存,十九年前还没有凛都金家,那时候的金老爷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长得还行,浓眉大眼的,看上去就是一副正义之相。
路过簇时,看见一个女子刚刚种田回来,面色红润,虽然农村女子常年风吹日晒,但她长得五官标致,还算的上好看。
金存心动了,就在那棵桃花树下相遇,他问那名女子:“路过簇,可否向姑娘讨口水喝?”
那名女子点点头,而这名女子,就是金风灿的母亲。
故事的开头很美好,看起来诗情画意,一场相识一场爱恋,金存许下诺言,等他在凛都发展起来了,就接她一起去城里生活。
其实都是谎言。
金存早就进了城,在凛都发展了,因被大户人家的大姐看上了,入赘,才建立起金家,那个大姐就是现在的金夫人,一共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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