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乐是钟浩斯的父亲。他早年靠着手上微弱的资本,在香港靠着追击有自己品牌的微型公司,然后收购分拆,把品牌倒卖给大.陆的商人。
靠着卖壳的行为,钟文乐累积了一定的资本,又积极认识本地的富商,不多久就一举踏进了上流社会。
钟文乐戴着一副精致的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个水晶高脚杯,到处的请来自各地的富商喝酒,务求让大家尽兴而归。
钟文乐的为人大家倒是认同的,聪明、果断、眼光准、交际手段一流,富了以后也没放纵自己,仿佛他生就是贵族。
钟文乐眯着一双狭长的丹凤眼,目光从不远处的曲彩烟身上流过。嗯……怎么呢?
三个月前,浩斯忽然要从美国回凤溪来。
钟文乐一直疼钟浩斯,于是就回来了。昨晚上,钟浩斯忽然和他,自己要和秦心结婚,和当年帮过他们钟家的秦家结为姻亲。
今晚上,钟文乐就是为了看秦家的人而来的。
当年,钟浩斯在秦家得到了很好的照顾,钟文乐是知道的,但是能不能结为亲家就又是一回事了。
在钟文乐的心里,他倒是觉得邦美机械集团的千金挺适合的。十足的门当户对。
回秦家的三个女儿,老幺秦月是个有魄力的人,胆子大,颇有钟文乐的做事风格。钟文乐挺喜欢秦月的。
但是秦月和浩斯的年纪差了七年,这个让钟文乐有所保留。
秦彩烟,这个新认回来的的女儿,钟文乐看到了她眼里的欲望,对金钱,对上流社会赤裸裸的渴望。
整个晚上,秦彩烟都在跟着秦醅意夫妇,十分进取地认识各大商圈的名人。
而那个浩斯看上的女孩子……秦心,她只是坐一边,用一双大大的眼睛环视着周遭,遇到有人注意到自己,她只笑笑,如果有客人带了孩子来,她还主动帮忙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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