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森娘冷汗都快要出来了,他赶紧趴在地上,原剧情里可是的明白,这一群劫匪人人都带着枪的!
他趴在地上不敢动,而另一边的劫匪,却是清晰的听到了树枝断裂声。
劫匪不假思索的挑出了埋藏黄金的雪窝,他拔出腰间的手枪,快速跑向了另一边早已挖好的掩体内。
然后这个劫匪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他的手开始微微发抖起来,心中想到:若是被人发觉了,这么多的黄金,他们更是弄死了押运黄金的人员,怕是必然会死的啊!
刘奇是一个老猎人了,整片山,没有一处是他不知道的,上一次捡到黄金之后,刘奇就有了猜测,这一群劫匪一定无法拿走黄金。
这才有了他在黑市里低价卖了金砖,买了崭新猎枪的原因!
对于一年有八个月时间都在大雪纷飞之中渡过的金甸子来,淘金是这里早在毛子占据时期,就已经兴盛的活计了。
当年这里可是荒无人烟的山窝窝,正因为发现了大金矿,他们的先祖们才会定居在这个捧一把河沙,全都是金沙的地方。
正因为当年这里盛产黄金,引来了毛子,引来了矮子……
斗转星移,转眼已是两百年光阴,而当初淘金客的后代,有人依旧是矿工,有人做了猎人,有人开了饭店超市,也有人做起了守护的工作,更有人做亮金客……自然,也有人每看着大量的黄金,却只能被平均,生出了铤而走险的心思。
刘奇听爷爷讲过当年的故事,那个时候,谁有能力,谁发现的黄金,就是谁的,不像是现在这样,被官府,被大企业,给占据了。
从他捡到黄金的那一刻起,刘奇就生出了携金潜逃的心思!
他的人性早就扭曲了,在他的认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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