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谢映芬早就知道自家姨娘暗地里跟曹家纠缠不清,内外勾连,她甚至还派了人去盯梢姨娘,但这件事总体还算是隐秘,只要知道的人不多,再丢脸也是有限的。
她万万想不到,宛琴姨娘会照着从前在江南时的习惯思维与做法,收买身边的侍婢、仆妇,企图与外界联系。
在宛琴无法轻易出门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倒也不算有错。她出身于勋贵公侯之家,本就习惯了这种使唤下人去做事的风气。一般富贵人家里的奴仆们,只要是能为主人效力,还能得赏赐的,十个人里有九个会抓紧机会,尽全力把事情办到最好,剩下那一个则是因为太蠢,根本没听明白主人的意思,并不是不愿意去做。
可问题是,谢家如今住的是官邸,府中做事的男女仆妇们,并非个个都是谢家私仆,还有许多是从本地人家里雇来的良民。别说是雇主轻易打骂不得他们了,这良民本身若是不乐意,他都不一定会愿意听主人家的差遣。主人家倘若有违法律令之处,他往往会做首告之人。这个制度,本来就是早年北平地方高官与燕王府联合想出来,控制官员、监察官员用的。
若是个初来乍到的外地官眷,糊里糊涂地把自己院里的粗使婆子当成可以收买的小人物,让她做些不合规矩的事,她才不会为了些许赏钱就替人隐瞒呢!倘若因为贪财而对不法之事视而不见,将来官府查明了,犯错的良民兴许就会失去继续在官邸中做事的资格,甚至连亲属与后代子孙,都不能再从事这项相对轻松高薪的体面工作,那就亏大了!
宛琴自以为下了血本,用重金收买自个儿院子里的粗使婆子做些跑腿小事,只是不许她告诉旁人罢了,没想到那婆子反而觉得她鬼鬼祟祟的很有问题,又因为石婆子之事,对宛琴没多少好感,索性反手就向主母文氏告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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