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香浓郁,色泽纯正。
小芙大囧。
原来,这里的人写字是不需要现场磨墨的呀!
洛曦修长白皙的指尖从架子上的毛笔间一一掠过,最后取了一根精致的小狼毫。
沾了点墨,他静静书写着。
上面的字,便是早上念给夏侯流茵听的那首诗了。
写到“天鹅不及你肥美”的时候,少年眉眼间染上愉悦,忍不住道:“这一句真是点睛之笔。”
一笔落墨,思念倾城。
他着楼上的某扇窗户瞧了眼对着石桥两边守候的手下道:“一会儿墨迹干了,去把这个裱起来。”
少年静静坐了会儿,外头日头愈演愈烈,他回到楼上去,站在书放门口静静观望那个奋笔疾书的小人。
怎么看,她都不像是任人摆布的性格。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默默走到隔壁去接听。
夏侯流茵这才抬头看了他一眼,却不见他跟自己说什么,转身就离开了。
知道他是太子殿下,公务繁忙,于是她也没有多想,埋头接着奋笔疾书。 洛曦回到房间里,接了电话,听对方这样回复:“少爷,早上在小姐箱子里找到的那把银色手枪,型号查不出。模具从弹夹中取出送去问,也没有人认得这样型号的子弹。
”
“我知道了。”洛曦盯着紧闭的房门,而后悄然走到孩子的行李箱前。
他打开看了眼。
法老权杖没半点影子,却是多了个银色的手枪,与早餐的时候特意让人上来搜的结论是一样的。
可是手枪并没有用小人书包起来,却成功通过了特工局的安检。
足以说明,这手枪不是夏侯流茵偷的。
却偏偏这手枪还是个限量版的,连外面的基本行市都查不到,一般情况下,谁会允许她拥有这样的手枪,还让她堂而皇之地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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