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袁看着色渐渐黑了下来,他觉得心里越来越凉。
“喂!发呆呢。走,哥们几个去喝酒!”
他们在不远的地方也搭了一个棚子,这个时节其实很舒服,不冷,晚上不需要防寒,也不算热,夜晚有阵阵的凉风。
反正这种郊外的守夜,几乎也没有人会看着他们。基本上都是喝点酒,轮流值班,睡上一觉,一夜很快就过去了。晚上的饭菜也有人专程送来。
“今的菜不错,有鸡,有鱼,青菜几盘,够了。哥们几个好好吃一顿。我去山上打一只兔子给哥们几个加加餐。”领头的是个老官兵。
他也算是个老油条了,从前是个兵,后来落了一些病,于是就找关系弄回来,如今也算是在都城有妻儿,能够安定下来。
于是,心也宽了,就喜欢喝酒吃点肉,也没有别的念想。
老袁吃了一口菜,听他要去山里打兔子,突然就想起之前老王走的时候的话。
“头儿。这晚上的,马山就彻底黑了。还是别去了,这一桌菜也足够了。那一瓶好酒,也有一斤,足够我们几个喝了。那兔子才几两肉。吃到嘴巴里面就没了。而且又不入味,又不好吃。何必去费那个功夫和时间。”
头儿:“你子倒是心谨慎,你不懂这个味,我当年去打仗的时候,好家伙,几都没有吃的,我们就去附近的山里面打野兽,什么野猪,山鸡,野兔,还有大蛇,捡着什么吃什么,盐巴洒一点,油都不用,就那么烤着吃。那风味,可是和这些没得比。那时候饿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吃一口简直是人间美味。这么多年了,回到都城什么好吃的没见过,还是最想念那一口烤兔子。”
头儿把腰间的刀一插,带上一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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