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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S记,李市长,我同意鹏城市府转让的股份和价格,也承诺鹏发展的总部不迁移,我只提一个条件。」
虽然李市长同意转让给淘宝控股公司的鹏发展股份(17.89%)同前世转让给新桥投资的股份相同,总价比前世(12.34亿元)还少了2.02亿元,但孙健一点都不认为淘宝控股公司占了国家的便宜。
前世,鹏发展4家国有股股东同新桥投资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发生在2004年初,由于鹏发展的股份非常分散,国有股占18%,法人股占10%,社会公众股(60多万中小股东)占72%,新桥投资以净资产1.65倍的出价(12.34亿元)就拿到了鹏发展4家国有股东转让的17.89%股份,凭借17.89%的股份就控股了鹏发展,15名董事中占了7名,掌握了鹏发展的话语权和经营权。
鹏城资产管理公司留下0.11%的国有股股份,在鹏发展董事会中拥有一个董事席位。
新桥投资收购鹏发展17.89%的股份谈判时还同当时的法律规定发生了冲突。
2002年11月,证J会、财政部、经贸委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合并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25%,单一外资金融机构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15%。
2003年3月,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总局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为新桥投资等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开了绿灯。
鹏发展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如今还不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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