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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用了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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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二年起,我负责编辑《人生杂志》,前后有六年之久。记得有一次,发行人东初法师说过这么一句话:“钱,用了才是自己的!”这一句话使我终身受益无穷。

从小我就在贫苦中长大,因为没有钱,养成不购买的习惯,甚至不积聚的习惯。这个习惯,对我一生帮助很大,我一生的佛教事业都从这习惯而来。因为我没有钱,我不积聚钱,但我非常会用钱。有钱是福报,会用钱才是智慧。

一九五一年,我在台湾佛教讲习会担任教务主任,台湾佛教会发给我新台币五十元的月薪。对于一般人而言,这笔钱微乎其微,但是,因为我从小在丛林中长大,养成不贪不聚的习惯,五十元对我来说,也算是很多了。我每个月拿这笔钱为教室校舍添置教学设备,为贫苦学生购买文具用品以后,几乎身无分文,但是眼看莘莘学子在佛学上有所成长,能为教界所用,深深感到欣慰,这不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吗?原来,“钱,用了才是自己的!”

过了两年,我到了宜兰念佛会,每月有新台币三百元的供养,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富有了!当时,耶教十分盛行,于是,我拿出一百五十元购买银制的卍字项链,与前来听经闻法的青年佛子结缘,希望他们能挂在颈上,代表自己崇高的身份,好让世人知道:不但有人佩戴十字架的项链,也有人以挂佛教项链为荣。另外的一百五十元,我则用来订购一百份《人生杂志》供信徒阅读。一九五四年,每月的供养金提升为六百元,我就拿出一百五十元补助张优理(慈惠)、吴素真(慈容)等三人到台中接受幼教师资训练,其余的一百五十元则用来资助演慈等就读汐止佛学院。每月如是,后来,随我学佛的青年有增无减,阅读《人生杂志》的信徒跟着我到处传教,学习幼教的女青年则回来帮我办理佛教幼稚园,为寺院道场服务。我更进一步地了解到:“钱,用了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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