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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完今天的章节,又复习了两个小时,于知乐打着哈欠躺到了床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刷刷书评区,另一只手拿着弹力球捏捏,动作时而轻时而重。
这本书他已经更新了快一年了,堪堪百万字左右。
话说第一次写小说,应该是在初中的时候吧,那时候偷偷拿了老爸的身份证去签约,因为文笔好的缘故,读者们压根想不到子非鱼只是个初中生而已。
后来见没影响成绩,老爸老妈也便不阻止他写书,而且一路摸索过来,也有了一批自己的粉丝,平日里也不用找老爸老妈要钱花,稿费和奖学金已经足够他的花销了。
于知乐并不觉得自己就比夏枕月厉害,说到底还是家境的问题,无论是信息面还是资源,他都要比夏枕月好太多了,就跟同样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学子里面,大城市里的学生和山区里的学生,所经历的难度完全不是一个层级的。
他平时的爱好也不多,有了钱就多买一些书来看,他有自己的书房,书架上摆满了他买回来的书。
于知乐还喜欢摄影,这个爱好算是最烧钱的爱好了,周末闲暇无事的时候,他就会背上单反外出寻找素材,之前拍摄过的一张西湖落日还获了个小奖,入选了城市宣传照相册呢。
从小就是家长和老师口中的聪明优秀的孩子,自信和阳光已经成了他性格里的一种特质。
众所周知,女孩子最无法拒绝这样的男生,毕竟稀少嘛。
不过于知乐倒是认识挺多的,他闭着眼睛从自己书评区随便揪一个粉丝出来,都不比他差。
大概也是生活比较充实,加上也没遇到啥真正让自己很心动的女孩子,于知乐对恋爱这种事也就随缘,有则有,没有也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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