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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宝德能知晓同州这道带把肘子,还是无意之间,在长安宇文邕府上的那几日,从一个同州官籍的门人口中得知的。
毕竟肘子嘛,说到底还是彘肉。
彘肉就是小猪肉。
宋以前,彘肉是不入流之肉食。
因猪彘自带腥臊,当时吏民又不通阉割去臊之法,所以人们提及彘肉,更多的还是会连连摆手,接受无能。
尤其是上品贵族。
上层之中,贵人们通常喜食羊鹅鹿鸭。
再不济也是雉肉与鹌鹑什么的。
这些肉糜,自是贵人们的心头好。
有了珠玉在前,再见腥臊彘肉于后,难怪贵人们几乎不食彘肉。
然而,贵人们不喜彘肉,自然也会有人“趋之若鹜,如蚁附膻”。
那就是普通庶民。
他们为何会食彘肉?
庶民势卑位低,生活困苦,平日里果腹都有些牵强,真的有肉可食,哪里还会在意肉的味道?
羊肉、鹅肉、鹿肉、鸭肉可吃不起啊!
庶民之家,家中的窘况,也容不得他们挑食。
偶尔买点彘肉来食,总比日日糟糠好罢。
他们也是迫不得已。
但其实,食彘肉的人群势位下移,还便有另外一层意思。
《国语》记载道:“天子食太牢,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礼记》之中,也曾有云:“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由此可观之,其实更早些时候,东周之时,只有大夫阶层,才能吃得起彘肉。
豕与彘同。
管中窥豹,那般难吃的彘肉,东周时竟然是大夫才能想用的。
当时的养殖培育之术,比不上如今经过数辈子子孙孙的取精去糟而流传下来的。
一辈子“不识肉味”的普通庶民百姓,在如今,也能偶尔尝一尝肉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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