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高澹的记忆里,不过区区几个键而已,自然一遍就记住了。
叶婉樱骨子里是个喜欢拍照的,曾经用手机不知道拍了多少自恋的自拍照。
这会,是兴奋的拉着宝贝儿子开始摆拍起来。
咔嚓,咔嚓,咔嚓....的声音不断响起,母子两各个瞬间都定格了下来。
高澹为母子两人拍着照,之前还臭臭的脸变得越来越温和,最后,满是柔情。
“好了好了,宝贝儿,你和爸爸一起,妈妈帮你们拍,最后我们再合影好不好?”
家伙点着脑袋:
“嗯,好。”
只是,当叶婉樱去接过相机的时候,某个狗男人开始矫情了:
“你们娘两拍吧,我不拍。”
切,还是跟蠢儿子一起拍,不乐意,跟妻子一起还差不多。
却被叶婉樱一把推了出去:
“赶紧的,别磨磨蹭蹭的。”
一边的人还特别附和:
“就是就是。”
高澹瞥了一眼人:你知道个屁。
不过最后,父子两还是被强硬的安排在一起拍了好几张父子两的合照。
这和之后与妻子拍的合影简直大的差别。
和蠢儿子一起拍的几张,就没一张是笑着的,整个人就给谁欠了八百万似得。
而和妻子呢,笑的快成烂苹果了。
不过,那都是后来洗出照片的时候了,现在,拍照才是最重要的。
等拍完照,一家三口站在一起了望着远处周围。
“儿子啊,你知道有句诗吗?”
家伙抬起头:“麻麻,什么诗啊?”
“嗯....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只见人摇着头:
“麻麻,这是什么诗啊?都不整齐?”
噗,这家伙还质疑上了。
叶婉樱笑了起来,同时伸手捏了一把儿子因为爬长城通红通红的脸蛋儿:
“这句诗可是一位很伟大很伟大的伟人,在某亲自登临长城最后一座主峰时做的,其中意义深远,翻译过来就是不登临长城关口绝不是英雄,算下来已征战了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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